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华盖山生态廊道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春桥社区、四堰坪村、洪台村、乾兴寺村。
建设规模:华盖山生态廊道,全长约5.5公里、宽4.5米(游步道宽3米、绿化宽1.5米),新建景观桥长约120米,桥宽约8米。红线总面积约为93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三个区域,区域内建设景观节点十二处(包含新建景观节点十处,改造景点两处)以及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驿站、天文台、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5。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1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华盖山生态廊道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春桥社区、四堰坪村、洪台村、乾兴寺村。
建设规模:华盖山生态廊道,全长约5.5公里、宽4.5米(游步道宽3米、绿化宽1.5米),新建景观桥长约120米,桥宽约8米。红线总面积约为93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三个区域,区域内建设景观节点十二处(包含新建景观节点十处,改造景点两处)以及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驿站、天文台、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5。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1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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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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