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52.3312
最高限价(万元):252.3312
采购需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1)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所供货物需达到采购方质控要求,适用于现有设备,达不到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货物);(2)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和免税免缴纳企业可不提供;(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6)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21 23:59至2024-02-28 23:59,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52.3312
最高限价(万元):252.3312
采购需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1)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所供货物需达到采购方质控要求,适用于现有设备,达不到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货物);(2)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和免税免缴纳企业可不提供;(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6)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21 23:59至2024-02-28 23:59,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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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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