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下简称聚丙烯装置)氢气压缩机(活塞式)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买方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第五批基础设计于2023年11月3日获集团公司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165号)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在第五批基础设计范围内。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气压缩机(活塞式)进行库内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自筹项目资金,基础设计已完成。
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下简称PP装置)包括:精制单元、反应单元、挤压造粒单元、风送及掺混单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现场机柜室、装置变电所、装置主管廊等。项目中交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EPC合同已签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氢气压缩机(活塞式)2台,具体见下表,其他详见技术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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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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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600-K-1208/12099 |
氢气压缩机 |
2 |
台 |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聚丙烯装置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产品含有活塞式压缩机,编码为26030113,且物资级别为一级,投标时供应商状态应为“正常”,且准入产品状态正常。(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
1.3业绩要求:具有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炼油或化工或煤化工装置具有至少1套氢气压缩机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结构型式为活塞式压缩机;
2)轴功率不低于30Kw。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压缩机结构型式、轴功率、介质、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金额/合同金额仅指与本次招标压缩机组结构型式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金额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可覆盖价格,双方盖章页】。
1.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2、财务要求:
责令停产停业,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接受;根据提供的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不接受为资不抵债投标人的投标。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6、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 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 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2日08时至2024年2月28日16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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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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