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环城生态公园观光电瓶车及配套设备采购(三批次);
1.2项目地点:环城生态公园;
1.3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10台观光车、1个快充、10套车载终端及10台报站器(含观光电瓶车的维护及保养);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比选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1.5供货期限:15个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内容】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内容】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观光电瓶车供货业绩。
2.4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5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3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1.1项目名称:环城生态公园观光电瓶车及配套设备采购(三批次);
1.2项目地点:环城生态公园;
1.3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10台观光车、1个快充、10套车载终端及10台报站器(含观光电瓶车的维护及保养);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比选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1.5供货期限:15个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内容】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内容】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观光电瓶车供货业绩。
2.4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5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3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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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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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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