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蓝山楠市农光互补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蓝山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Ⅲ标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蓝山楠市农光互补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楠市镇。项目占地面积约5000亩,装机容量200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拟使用655Wp及以上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通过1回路220kV架空线路接入塔峰变电站220kV间隔(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2.2 采购范围
本标段的采购范围为:
发电场Ⅲ标建筑及安装工程及整个项目围栏工程 (含防火隔离带),包括临时措施工程、场区清表与平整、桩基础施工(含立柱预埋件采购)、光伏场区材料及设备卸货、转运和保管、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逆变器等配电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临时道路及维护施工、场区截排水工程施工,场区接地工作 (含材料采购) ;光伏组件至箱变低压侧的线路工程施工及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含调试、试验、出具电力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逆变器至箱变通信电缆施工、接地、水保、环保、道路工程等工作;地埋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超出红线范围的土地征用与赔偿。单体调试,联调配合试运行、各种标识标牌。桩基检测、植被恢复及场地移交后的协调工作。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施工现场无线视频监控等)、视频监控基础,配合安装、调试。配合发包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验收工作。与其他承包人工作接口:以箱变低压侧为分界点(包含低压电缆头制作及安装)。在工程范围内,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3 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及验收条件。
(3)工期总日历天数:8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完工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完工日期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但不影响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同时具有承装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以上资格及相关工程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及相关工程项目业绩。
(8)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年2月21日至 2024年2月27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蓝山楠市农光互补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蓝山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Ⅲ标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蓝山楠市农光互补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楠市镇。项目占地面积约5000亩,装机容量200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拟使用655Wp及以上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通过1回路220kV架空线路接入塔峰变电站220kV间隔(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2.2 采购范围
本标段的采购范围为:
发电场Ⅲ标建筑及安装工程及整个项目围栏工程 (含防火隔离带),包括临时措施工程、场区清表与平整、桩基础施工(含立柱预埋件采购)、光伏场区材料及设备卸货、转运和保管、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逆变器等配电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临时道路及维护施工、场区截排水工程施工,场区接地工作 (含材料采购) ;光伏组件至箱变低压侧的线路工程施工及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含调试、试验、出具电力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逆变器至箱变通信电缆施工、接地、水保、环保、道路工程等工作;地埋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超出红线范围的土地征用与赔偿。单体调试,联调配合试运行、各种标识标牌。桩基检测、植被恢复及场地移交后的协调工作。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施工现场无线视频监控等)、视频监控基础,配合安装、调试。配合发包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验收工作。与其他承包人工作接口:以箱变低压侧为分界点(包含低压电缆头制作及安装)。在工程范围内,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3 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及验收条件。
(3)工期总日历天数:8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完工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完工日期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但不影响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同时具有承装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以上资格及相关工程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及相关工程项目业绩。
(8)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年2月21日至 2024年2月27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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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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