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等编制及林业手续报批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唐永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为 2022 年陕西省保障性光伏发电并网项目,2022年 12 月 26 日经咸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建设地点位于咸阳市永寿县马坊镇、常宁镇等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为未利用地(其它草地)和部分农用地(园地)。光伏组件主要分布在沟壑斜坡上,地形为坡地和梯田地,场地主要由缓坡、斜坡组成,坡度 20~50°,部分山坡坡度略大。本工程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120.01236MWp。
2.2 服务地点:咸阳市永寿县马坊镇、常宁镇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范围内。
2.3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天(暂定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7 月 23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成林(草)地(临时、永久)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取得省林业局同意该项目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2.4 招标编号:CW
2.5 招标范围:
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等编制及林业手续报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根据项目进度要求,编制完成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报告评审及取得相关审批意见;完成项目使用林(草)地(包括临时使用)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手续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拟占用林(草)地约 3000 亩。主要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林(草)地(临时、永久)可行性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邀请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领导、专家对调查数据和可行性报告编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协助甲方完成使用林(草)地材料组卷、报批工作,取得省林业局同意该项目使用林(草)地(临时、永久)行政许可批复文件,评审产生的会议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负责安排专人配合委托方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前,报审资料收集工作,确保资料齐全无误,并通过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选址中需使用的各类林(草)地出具相关报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负责本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限于林(草)权所有者以及林业主管部门要求,需调查并编制本项目所使用林(草)地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4)负责本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限于林业主管部门要求,永久使用林(草)地以及占补平衡等任何情况需要编制本项目异地造林(草)作业设计,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5)编制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采伐作业设计报告(若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6)编制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临时使用林(草)地植被恢复方案(若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7)负责本项目使用林(草)地涉及重点保护野生草地、树木、古树、大树及名木,若需要应编制工程《使用林(草)地重点保护野生草地、树木、古树、大树、名木处置方案》,协助甲方配合林业局顺利完成《使用林(草)地查验报告》。
(8)负责本项目取得陕西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使用林(草)地(临时、永久)审核同意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林(草)方面(除甲方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及项目涉及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所产生的费用外)相关报告编制及手续报批工作,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20 日 00 时至 2024 年 03月 0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等编制及林业手续报批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唐永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为 2022 年陕西省保障性光伏发电并网项目,2022年 12 月 26 日经咸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建设地点位于咸阳市永寿县马坊镇、常宁镇等区域。用地类型主要为未利用地(其它草地)和部分农用地(园地)。光伏组件主要分布在沟壑斜坡上,地形为坡地和梯田地,场地主要由缓坡、斜坡组成,坡度 20~50°,部分山坡坡度略大。本工程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120.01236MWp。
2.2 服务地点:咸阳市永寿县马坊镇、常宁镇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范围内。
2.3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天(暂定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7 月 23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成林(草)地(临时、永久)可行性报告编制,并取得省林业局同意该项目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2.4 招标编号:CW
2.5 招标范围:
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等编制及林业手续报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根据项目进度要求,编制完成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报告评审及取得相关审批意见;完成项目使用林(草)地(包括临时使用)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手续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拟占用林(草)地约 3000 亩。主要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林(草)地(临时、永久)可行性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邀请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领导、专家对调查数据和可行性报告编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协助甲方完成使用林(草)地材料组卷、报批工作,取得省林业局同意该项目使用林(草)地(临时、永久)行政许可批复文件,评审产生的会议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负责安排专人配合委托方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前,报审资料收集工作,确保资料齐全无误,并通过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选址中需使用的各类林(草)地出具相关报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负责本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限于林(草)权所有者以及林业主管部门要求,需调查并编制本项目所使用林(草)地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4)负责本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限于林业主管部门要求,永久使用林(草)地以及占补平衡等任何情况需要编制本项目异地造林(草)作业设计,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5)编制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采伐作业设计报告(若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6)编制大唐永寿二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临时使用林(草)地植被恢复方案(若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7)负责本项目使用林(草)地涉及重点保护野生草地、树木、古树、大树及名木,若需要应编制工程《使用林(草)地重点保护野生草地、树木、古树、大树、名木处置方案》,协助甲方配合林业局顺利完成《使用林(草)地查验报告》。
(8)负责本项目取得陕西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使用林(草)地(临时、永久)审核同意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林(草)方面(除甲方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及项目涉及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所产生的费用外)相关报告编制及手续报批工作,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20 日 00 时至 2024 年 03月 0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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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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