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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乡村振兴桥梁改造工程(四号河桥)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XX-C-202401
项目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乡村振兴桥梁改造工程(四号河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99.75万元
采购需求:本桥为新建桥梁,桥梁净宽12.0m,总宽13.0m,上部结构采用1-8m预应力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具体内容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桥梁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
(4)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 2 月 19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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