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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公安局多维智慧缉私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惠安县公安局多维智慧缉私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1(惠安县公安局多维智慧缉私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28,947.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70400-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多维智慧缉私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3,6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相关产品制造商必须为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2-20至 2024-02-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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