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辐射年度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17.86万元/(服务期2年);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 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0日17:30至2月27日17:30。
二、项目编号:2023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辐射年度检测服务 | 本次检测内容为对射线装置和场所做辐射检测,射线装置67台、辐射场所2个,其中,院本级Ⅱ类射线装置12台,Ⅲ类射线装置31台,辐射场所2个(核医学科和综合影像楼PET/MR机房);秦淮院区Ⅱ类射线装置4台,Ⅲ类射线装置18台;派驻门诊部Ⅲ类射线装置2台。 | 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20天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2.最高限价:17.86万元/(服务期2年);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 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0日17:30至2月2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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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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