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规范对赤峰电信公司机楼(油机、高低压)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测,故进行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赤峰电信公司机楼(油机、高低压)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建筑面积共计8643.29平方米,检测内容如下: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防烟与排烟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专用电话及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消防供电设施、消防电梯系统等建筑消防相关设施。
(2)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变配电、变压器、互感器、补偿电容器、稳压整流设备、消防电源及其配电、低压配电/电气控制柜(箱、板)、低压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照明装置、插座与开关、接地与等电位连接等除机房外的低压配电装置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采购预算:含税3.5万元。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确定一个中选人。
服务期限:比选人发出书面检测通知后5日内完成所有检测服务,并于整改合格后10日内提供经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网络备案的纸质版检测报告。
1.3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限价为35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参选人具备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参选文件中须提供资质复印件审核);
4、参选人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必须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件附件要求(参选文件中须提供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审查,参选文件中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成功截图);
5、参选人须至少具备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同时包含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业绩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至2024年2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00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规范对赤峰电信公司机楼(油机、高低压)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测,故进行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赤峰电信公司机楼(油机、高低压)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建筑面积共计8643.29平方米,检测内容如下: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防烟与排烟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专用电话及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消防供电设施、消防电梯系统等建筑消防相关设施。
(2)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变配电、变压器、互感器、补偿电容器、稳压整流设备、消防电源及其配电、低压配电/电气控制柜(箱、板)、低压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照明装置、插座与开关、接地与等电位连接等除机房外的低压配电装置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采购预算:含税3.5万元。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确定一个中选人。
服务期限:比选人发出书面检测通知后5日内完成所有检测服务,并于整改合格后10日内提供经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网络备案的纸质版检测报告。
1.3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限价为35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参选人具备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参选文件中须提供资质复印件审核);
4、参选人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必须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件附件要求(参选文件中须提供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审查,参选文件中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成功截图);
5、参选人须至少具备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同时包含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业绩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至2024年2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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