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招)(重招)新建毕节油库工程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招)新建毕节油库工程油气回收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工程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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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 油气 1000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5%;非甲烷总烃浓度不高于25mg | 1.00 | 套 | 包1-新建毕节油库工程油气回收装置采购 |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质保期:至少2年。 3.1.7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1套规模在1000 m3/h及以上“冷凝+吸附”工艺或“低温吸收+高效聚结+吸附级配”工艺的油气回收装置供货业绩,成功运行不少于2年,应提供可证明以上业绩的合同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同时须提供对应用户出具的证明成功运行不少于2年的相关文件(须加盖用户公章)。” 3.1.8 投标人需承诺“产品符合国家环保绿色技术要求。不选用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产品,或是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优先选用含有节能环保的工艺技术、物流、包装及相关服务的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应承诺“装置VOCs排放保证满足国标、及本项目对排放气的处理指标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 16:00时至2024年2月2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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