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供水主管新建及改造项目)三标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 (2022)2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2.2. 工程建设规模:1.峡漳线(华亚纺织至鹤上派出所)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新建DN8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800管道 2118 米,DN600 管道 14 米,DN400 管道 4 米,DN200 管道 21米,DN150 管道 13 米。2.西环路、金福线(金峰化纤公司至源顺花园)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6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600管道 4275 米,DN500 管道 19 米,DN400 管道 24 米,DN200 管道851 米,DN150 管道 11 米。3.胪峰大道、金阜线(塘下警务- 阜山—凤洋)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800 给水管道长度 671m,DN500 管道 974m,DN300 管道28 米,DN200 管道 184 米,DN100管道 7 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1.峡漳线(华亚纺织至鹤上派出所)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新建DN8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800管道 2118 米,DN600 管道 14 米,DN400 管道 4 米,DN200 管道 21米,DN150 管道 13 米。2.西环路、金福线(金峰化纤公司至源顺花园)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6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600管道 4275 米,DN500 管道 19 米,DN400 管道 24 米,DN200 管道851 米,DN150 管道 11 米。3.胪峰大道、金阜线(塘下警务- 阜山—凤洋)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800 给水管道长度 671m,DN500 管道 974m,DN300 管道28 米,DN200 管道 184 米,DN100管道 7 米,内容包括市政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574493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1 09:00:00 至 2024-02-27 17: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供水主管新建及改造项目)三标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 (2022)2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2.2. 工程建设规模:1.峡漳线(华亚纺织至鹤上派出所)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新建DN8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800管道 2118 米,DN600 管道 14 米,DN400 管道 4 米,DN200 管道 21米,DN150 管道 13 米。2.西环路、金福线(金峰化纤公司至源顺花园)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6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600管道 4275 米,DN500 管道 19 米,DN400 管道 24 米,DN200 管道851 米,DN150 管道 11 米。3.胪峰大道、金阜线(塘下警务- 阜山—凤洋)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800 给水管道长度 671m,DN500 管道 974m,DN300 管道28 米,DN200 管道 184 米,DN100管道 7 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1.峡漳线(华亚纺织至鹤上派出所)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新建DN8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800管道 2118 米,DN600 管道 14 米,DN400 管道 4 米,DN200 管道 21米,DN150 管道 13 米。2.西环路、金福线(金峰化纤公司至源顺花园)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600 配水主干管,新建 DN600管道 4275 米,DN500 管道 19 米,DN400 管道 24 米,DN200 管道851 米,DN150 管道 11 米。3.胪峰大道、金阜线(塘下警务- 阜山—凤洋)给水管道工程,新建DN800 给水管道长度 671m,DN500 管道 974m,DN300 管道28 米,DN200 管道 184 米,DN100管道 7 米,内容包括市政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574493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1 09:00:00 至 2024-02-27 17: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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