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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黄河立交工程2023年省级维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2-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黄河立交工程2023年省级维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14.3万元。
4.采购需求:对排水闸及灌排闸上游引河淤积治理,排水闸上游河道210m,河底宽20m,疏浚至河底-0.5m,清淤深度平均约1.7m;灌排闸上游河道230m,河底宽20m,疏浚至河底-0.5m,清淤深度平均约0.6m。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其它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有类似河道清淤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中标单位免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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