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杭甬高速沿线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以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鄞发改审批〔2022〕3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区财政与潘火街道办事处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全长约2.3公里,总改造提升停车位约1000个,其中高速桥下空间停车位新建约200个,沿线既有停车场车位提升约800个。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街道自用空间配套设施装修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等,不含第三方运行空间部分二次深化设计。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2.5工程费用:1691万元
2.6招标控制价:520000元。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风景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
杭甬高速沿线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以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鄞发改审批〔2022〕3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区财政与潘火街道办事处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全长约2.3公里,总改造提升停车位约1000个,其中高速桥下空间停车位新建约200个,沿线既有停车场车位提升约800个。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街道自用空间配套设施装修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等,不含第三方运行空间部分二次深化设计。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2.5工程费用:1691万元
2.6招标控制价:520000元。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风景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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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杭甬高速沿线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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