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111-340124-04-01-410268
1.4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教育体育局、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05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BZ0005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二军路与照壁路交口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军二路与照壁路交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约2.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实训楼、学生宿舍、道路、绿化以及其他附属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2500.0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9招标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土建、安装、装饰装修、道排、强弱电、景观绿化、智能化及其他所有配套建设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3月11日10:30。
1.1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111-340124-04-01-410268
1.4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教育体育局、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05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BZ0005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二军路与照壁路交口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庐江县军二路与照壁路交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约2.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实训楼、学生宿舍、道路、绿化以及其他附属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2500.0万元
2.8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9招标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土建、安装、装饰装修、道排、强弱电、景观绿化、智能化及其他所有配套建设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3月11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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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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