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八里台校区馨香园餐厅对外经营,经营面积:1350平米左右,大厅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380人左右,基本固定设备由招标人提供,特殊设备及厨房杂品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若中标人非初次在本采购单位承包经营,则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若中标人初次在本采购单位承包经营,则企业经营合同期不能超过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招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2.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3.7投标人须在天津市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需涵盖学校食堂经营范围,同时包括:热食制售、自制饮品、餐饮服务管理。
1.3.8投标人须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获取招标文件
2.1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里台校区馨香园餐厅对外经营,经营面积:1350平米左右,大厅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380人左右,基本固定设备由招标人提供,特殊设备及厨房杂品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若中标人非初次在本采购单位承包经营,则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若中标人初次在本采购单位承包经营,则企业经营合同期不能超过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招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2.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3.7投标人须在天津市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需涵盖学校食堂经营范围,同时包括:热食制售、自制饮品、餐饮服务管理。
1.3.8投标人须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获取招标文件
2.1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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