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保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开展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公司2024-2025年无线设备共维联合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采购预估金额详见下表: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无线动力和线路迁改参考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件的取费标准为基础进行投标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55%;基础业务维护以基础业务月包干为基础进行投标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下的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无线、动力、传输线路代维中至少2类累计金额≥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下的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施工或迁改类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1.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及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
2.1.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针对在中国电信项目发生的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结合“事故等级”、“是否涉及人员死亡”等情况,增设供应商不良行为类目及子目。
(1)投标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的,对投标人在 2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依据协议取消当期集采份额;禁限期结束后 1 年内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期( 以下简称监管期 ),在监管期内新签署的施工服务合同/框架协议,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3%(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和常规履约保证金合计不得超过合同/协议总金额的10%);对事故单位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其他单位,在 2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同时投标人事故班组全体人员 2 年内禁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投标人团队成员为事故班组人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一个自然年内累计发生 2 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 的,投标人在 3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依据协议取消当期集采份额;禁限期结束后,适用监管期及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其他单位,在 3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一个自然年内累计发生 2 起及以上此类事故的班组人员 3年内禁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投标人团队成员为事故班组人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永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依据协议取消当期集采份额;对其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其他单位,应在 3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事故班组全体人员 3 年内禁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投标人团队成员为事故班组人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近2年内在中国境内 (非中国电信项目) 发生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或较大以上事故的,禁止采购。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
为保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开展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公司2024-2025年无线设备共维联合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采购预估金额详见下表:
|
投资界面 |
两年不含增值税预算金额 (万元) |
不含增值税小计 (万元) |
|
|
无线动力外包计件预算(万元) |
联通 |
820 |
820 |
|
电信 |
— |
||
|
线路迁改外包计件预算(万元) |
联通 |
616 |
616 |
|
电信 |
— |
||
|
两年联通线路基础业务代维包干, 电信综合代维包干(万元) |
联通 |
1822.16 |
3709.66 |
|
电信 |
1887.50 |
||
|
不含增值税合计(万元) |
5145.66 |
||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服务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
1 |
代维服务 |
无线基站设备及室内分布系统(含WLAN)维护,光缆线路维护,接入点、动力及外围设备维护,集团客户线路及设备维护等。 详见附件1:维护区域及范围 |
商洛 |
1 |
100% |
|
咸阳 |
|||||
|
宝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无线动力和线路迁改参考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件的取费标准为基础进行投标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55%;基础业务维护以基础业务月包干为基础进行投标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下的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无线、动力、传输线路代维中至少2类累计金额≥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下的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施工或迁改类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1.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及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
2.1.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针对在中国电信项目发生的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结合“事故等级”、“是否涉及人员死亡”等情况,增设供应商不良行为类目及子目。
(1)投标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的,对投标人在 2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依据协议取消当期集采份额;禁限期结束后 1 年内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期( 以下简称监管期 ),在监管期内新签署的施工服务合同/框架协议,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3%(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和常规履约保证金合计不得超过合同/协议总金额的10%);对事故单位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其他单位,在 2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同时投标人事故班组全体人员 2 年内禁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投标人团队成员为事故班组人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一个自然年内累计发生 2 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 的,投标人在 3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依据协议取消当期集采份额;禁限期结束后,适用监管期及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其他单位,在 3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一个自然年内累计发生 2 起及以上此类事故的班组人员 3年内禁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投标人团队成员为事故班组人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永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依据协议取消当期集采份额;对其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其他单位,应在 3 年内禁止采购并取消其分包资格,事故班组全体人员 3 年内禁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投标人团队成员为事故班组人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近2年内在中国境内 (非中国电信项目) 发生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或较大以上事故的,禁止采购。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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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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