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中标人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若延长期内协议金额全部执行完毕,则终止框架协议。
本项目拟对全省通信机房所需的防静电地板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具体产品名称、规格、预估数量如下:
注1:以上为预估数量,结算时按实际订单的下单量进行结算。
注2:地板边框厚度为35mm、边长600mm;具体材质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注3:报价时须包含地板及安装所需的地板套件,地板套件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165安装辅材。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800万元(不含税)。
1.3★交货时间: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2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浙江省。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数量2家,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预算金额的60%、第二名预算金额的40%;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综合得分比排名第二的中标人高10分(含)以上,排名第一中标人的份额调增10%,排名第二中标人的份额调减10%。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1.6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产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见“1.1招标内容”表格,投标人任一产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同类产品(防静电地板、玻璃地板)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须提供防静电活动地板(超重型)、防静电活动地板(普通型)、防静电通风地板(轻型)检测报告各一份。每份检测报告中电性能、荷载性能(集中荷载、滚动荷载、极限集中荷载、均布荷载)、耐冲击性能、贴面板耐磨性能、防火性能均须满足下列要求。注: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①CNAS或CMA认可机构出具的;②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③送检样品尺寸边长为600mm。
(1)电性能
静电耗散型R=1.0×106Ω~1.0×109Ω。
(2)荷载性能
荷载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表3.2超重型、普通型、轻型的规定。
(3)耐冲击性能
冲击试验后,地板板面永久变形应小于或等于1.5mm,不能有破损。
(4)贴面板耐磨性能
地板贴面要求采用三聚氰胺材质(防静电),磨耗性能≤0.08g/cm2(100r时),耐磨性能为一般耐磨性≥400r。
(5)防火性能
基材防火性能:达到A级。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中标人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若延长期内协议金额全部执行完毕,则终止框架协议。
本项目拟对全省通信机房所需的防静电地板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具体产品名称、规格、预估数量如下:
|
序号 |
产品类型 |
承重类型 |
架空高度(mm) |
预估采购数量(平方米)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元/平方米) |
|
1 |
防静电活动地板 |
普通型 |
300/350 |
5000 |
318 |
|
2 |
普通型 |
400/450 |
3000 |
323 |
|
|
3 |
普通型 |
500/550 |
300 |
327 |
|
|
4 |
普通型 |
600/650 |
13000 |
331 |
|
|
5 |
普通型 |
700/750 |
10000 |
336 |
|
|
6 |
普通型 |
800/850 |
4000 |
340 |
|
|
7 |
普通型 |
900/950 |
500 |
344 |
|
|
8 |
普通型 |
1000 |
500 |
348 |
|
|
9 |
超重型 |
700/750 |
1000 |
516 |
|
|
10 |
超重型 |
800/850 |
1000 |
520 |
|
|
11 |
超重型 |
900/950 |
1000 |
524 |
|
|
12 |
防静电通风地板 (通风率50%) |
轻型 |
300/350 |
1500 |
610 |
|
13 |
轻型 |
400/450 |
300 |
615 |
|
|
14 |
轻型 |
500/550 |
100 |
619 |
|
|
15 |
轻型 |
600/650 |
2000 |
623 |
|
|
16 |
轻型 |
700/750 |
800 |
628 |
|
|
17 |
轻型 |
800/850 |
1000 |
632 |
|
|
18 |
轻型 |
900/950 |
100 |
636 |
|
|
19 |
轻型 |
1000 |
100 |
640 |
|
|
20 |
防静电通风调节地板 (通风率调节范围0~65%) |
轻型 |
300/350 |
20 |
1050 |
|
21 |
轻型 |
400/450 |
20 |
1055 |
|
|
22 |
轻型 |
500/550 |
20 |
1059 |
|
|
23 |
轻型 |
600/650 |
20 |
1063 |
|
|
24 |
轻型 |
700/750 |
30 |
1068 |
|
|
25 |
轻型 |
800/850 |
30 |
1072 |
|
|
26 |
轻型 |
900/950 |
30 |
1076 |
|
|
27 |
轻型 |
1000 |
30 |
1080 |
|
|
28 |
防静电玻璃面地板 |
轻型 |
300/350 |
100 |
725 |
|
29 |
轻型 |
400/450 |
100 |
730 |
|
|
30 |
轻型 |
500/550 |
100 |
735 |
|
|
31 |
轻型 |
600/650 |
200 |
740 |
|
|
32 |
轻型 |
700/750 |
100 |
745 |
|
|
33 |
轻型 |
800/850 |
100 |
750 |
注1:以上为预估数量,结算时按实际订单的下单量进行结算。
注2:地板边框厚度为35mm、边长600mm;具体材质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注3:报价时须包含地板及安装所需的地板套件,地板套件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165安装辅材。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800万元(不含税)。
1.3★交货时间: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2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浙江省。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数量2家,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预算金额的60%、第二名预算金额的40%;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综合得分比排名第二的中标人高10分(含)以上,排名第一中标人的份额调增10%,排名第二中标人的份额调减10%。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1.6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产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见“1.1招标内容”表格,投标人任一产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同类产品(防静电地板、玻璃地板)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须提供防静电活动地板(超重型)、防静电活动地板(普通型)、防静电通风地板(轻型)检测报告各一份。每份检测报告中电性能、荷载性能(集中荷载、滚动荷载、极限集中荷载、均布荷载)、耐冲击性能、贴面板耐磨性能、防火性能均须满足下列要求。注: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①CNAS或CMA认可机构出具的;②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③送检样品尺寸边长为600mm。
(1)电性能
静电耗散型R=1.0×106Ω~1.0×109Ω。
(2)荷载性能
荷载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表3.2超重型、普通型、轻型的规定。
(3)耐冲击性能
冲击试验后,地板板面永久变形应小于或等于1.5mm,不能有破损。
(4)贴面板耐磨性能
地板贴面要求采用三聚氰胺材质(防静电),磨耗性能≤0.08g/cm2(100r时),耐磨性能为一般耐磨性≥400r。
(5)防火性能
基材防火性能:达到A级。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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