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条件 | |
|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临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临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押运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现有车辆四轮依维柯9辆,四轮江淮瑞风2辆,四轮全顺6辆,六轮依维柯88辆,六轮全顺15辆等;均可在本次定点维修中标服务机构办理维修业务,配件为依维柯国四、国五标准原车车辆配件;采用清单报价,本项目在清单中未能明确的维修保养、配件或在合同期内需要使用的车辆使用配件,达到采购数额标准的另行采购,未能达到采购数额标准的询价后由成交人按照市场价格供应或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由采购人据实结算;维修服务期:一年。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到 2024年0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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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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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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