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2)服务内容:
标包一(软件平台维护外包):
根据招标人要求,需由投标人派驻人员开展招标人单位软件平台常态化维护服务工作,软件平台主要包括天翼视联平台、数字校园平台、数字乡村平台、智慧社区平台、智慧水文平台等。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软件平台日常巡检、故障处理、软件升级、平台部署等工作。招标人针对各软件平台维护服务完成情况,按服务进度、质量逐月进行考核。
标包二(驻场运维服务外包):
在技术服务期限内,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派驻技术人员协同招标人共同完成招标人承接的驻场运维服务工作,派驻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及能力。驻场运维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保障、节假日值班、相关单位现场巡检等工作。
(3)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900万元(含税),以框架加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地点:云南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本项目按照标包顺序,顺序在前的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后续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限制其被推荐为第2至第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递减,不限制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数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1个类似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可识别合同执行时间或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
2.1.3投标人应在昆明具有项目服务团队,并且具有常驻服务场所;(如在昆明暂无项目服务团队和常驻服务场所的,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在昆明配备项目服务团队及常驻服务场所,需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联系方式及常驻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2)服务内容:
标包一(软件平台维护外包):
根据招标人要求,需由投标人派驻人员开展招标人单位软件平台常态化维护服务工作,软件平台主要包括天翼视联平台、数字校园平台、数字乡村平台、智慧社区平台、智慧水文平台等。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软件平台日常巡检、故障处理、软件升级、平台部署等工作。招标人针对各软件平台维护服务完成情况,按服务进度、质量逐月进行考核。
标包二(驻场运维服务外包):
在技术服务期限内,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派驻技术人员协同招标人共同完成招标人承接的驻场运维服务工作,派驻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及能力。驻场运维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保障、节假日值班、相关单位现场巡检等工作。
(3)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900万元(含税),以框架加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地点:云南省;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
1 |
服务 |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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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 |
预估金额 |
|
1 |
标包一 |
2700万(含税总价) |
|
2 |
标包二 |
2200万(含税总价)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序号 |
标包 |
最高投标限价 |
|
1 |
标包一 |
2700万(含税总价) |
|
2 |
标包二 |
2200万(含税总价)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1个类似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可识别合同执行时间或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
2.1.3投标人应在昆明具有项目服务团队,并且具有常驻服务场所;(如在昆明暂无项目服务团队和常驻服务场所的,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在昆明配备项目服务团队及常驻服务场所,需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联系方式及常驻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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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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