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营销中心昊鑫广场营业厅场地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峰营销中心昊鑫广场营业厅场地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西峰营销中心营业厅营业办公需求,庆阳分公司西峰营销中心需在西峰区昊鑫时代广场租用沿街房屋一套,面积约30-50平方米,用做西峰营销中心昊鑫广场营业厅营业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24.3.1-2025.12.31日,租期:22月。租金按年支付,采购金额为380000元(含税)。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16]596号)第19条第5款“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规定要求、(《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21]11号)文件中的单一来源适用场景“第十九条(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1.涉及企业秘密(2)在市场营销或经营事项中公开相应供应商信息或相应资源信息将会影响市场竞争效果的。如:营业场所的选择租赁等。因此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高国荣。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1日,共3天。
[西峰营销中心昊鑫广场营业厅场地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西峰营销中心营业厅营业办公需求,庆阳分公司西峰营销中心需在西峰区昊鑫时代广场租用沿街房屋一套,面积约30-50平方米,用做西峰营销中心昊鑫广场营业厅营业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24.3.1-2025.12.31日,租期:22月。租金按年支付,采购金额为380000元(含税)。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16]596号)第19条第5款“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规定要求、(《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电信采供[2021]11号)文件中的单一来源适用场景“第十九条(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1.涉及企业秘密(2)在市场营销或经营事项中公开相应供应商信息或相应资源信息将会影响市场竞争效果的。如:营业场所的选择租赁等。因此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高国荣。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1日,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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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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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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