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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湖路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2-1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山湖路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山湖路再生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丰台发改(审)〔2023〕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70%、区财政资金30%,(请登录)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丰台区王佐镇规划山湖路,南起规划青龙湖再生水厂二期(丰台),北至京西生态公园二号路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沿规划山湖路永中以东6-7.2米敷设DN400-600毫米再生水管线,总长度约3499米。合同估算价982.96(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38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山湖路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2.5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2024 年02月0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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