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广播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2024年度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广播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元) |
备注 |
|
1 |
2024年度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工作服务 广播类 |
1项 |
宣传服务(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150000.0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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