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海川水务有限公司采购海川水务三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35 万元
最高限价:以每个代理项目为结算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现行规定收费标准的50%,当实际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小于3000元时,以3000元结算。现行规定收费标准以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给定项目为准)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计算所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凡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而不需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项目的,10万以下的按1000元/个结算,10-20万元的按1500/个结算。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为此固定费率,投标费率不等于此固定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用以及评委评标费用等均包含在项目代理费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评审费经业主确认后由代理单位先代为支付,最终由业主按实结算。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可报名。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35 万元
最高限价:以每个代理项目为结算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现行规定收费标准的50%,当实际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小于3000元时,以3000元结算。现行规定收费标准以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给定项目为准)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计算所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凡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而不需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项目的,10万以下的按1000元/个结算,10-20万元的按1500/个结算。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为此固定费率,投标费率不等于此固定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用以及评委评标费用等均包含在项目代理费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评审费经业主确认后由代理单位先代为支付,最终由业主按实结算。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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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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