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招标人: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检定内容及要求:
1、 4台电子汽车衡用30吨以上的标准砝码进行检定。
2、 检定后的电子汽车衡应符合国家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规定要求,并出具4台电子汽车衡的合格检定证书。
3、 检定用砝码、砝码拉运车辆及工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检定用叉车如投标人提供,叉车单独报价。
4、 周期检定4月份、10月份各进行一次,共计两次。
五、 招标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温泉乡。
六、 投标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健全、有独立订合同的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投标人具有电子汽车衡专业检定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安全管理能力,能够保证检定安全,且接受招标人关于安全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具体条件。
4、 检定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5、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⑴ 有3年以上的电子汽车衡检定业绩(截止到2024年1月30日)。
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文件(明细附后),包括合作单位、合作时间和合作期限的说明。
⑶不允许投标人再分包或转让他人。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四、 检定内容及要求:
1、 4台电子汽车衡用30吨以上的标准砝码进行检定。
2、 检定后的电子汽车衡应符合国家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规定要求,并出具4台电子汽车衡的合格检定证书。
3、 检定用砝码、砝码拉运车辆及工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检定用叉车如投标人提供,叉车单独报价。
4、 周期检定4月份、10月份各进行一次,共计两次。
五、 招标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温泉乡。
六、 投标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健全、有独立订合同的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投标人具有电子汽车衡专业检定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安全管理能力,能够保证检定安全,且接受招标人关于安全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具体条件。
4、 检定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5、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⑴ 有3年以上的电子汽车衡检定业绩(截止到2024年1月30日)。
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文件(明细附后),包括合作单位、合作时间和合作期限的说明。
⑶不允许投标人再分包或转让他人。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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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电子汽车衡2024年度周期检定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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