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为止,合同具体终止时间以两者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行信息)。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部分产品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采购清单明细表中“一、猪肉类;二、牛、羊肉类;三、禽畜类;四、水产类;五、蔬菜类;六、豆制品及其他类;七、蛋类及小食类;八、水果类”产品必须由中小企业制造,且以上类别中的采购金额至少70%须为小微企业制造。(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瘦肉等一批物资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50,000.00 |
- |
|
1-2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腩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为止,合同具体终止时间以两者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行信息)。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部分产品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采购清单明细表中“一、猪肉类;二、牛、羊肉类;三、禽畜类;四、水产类;五、蔬菜类;六、豆制品及其他类;七、蛋类及小食类;八、水果类”产品必须由中小企业制造,且以上类别中的采购金额至少70%须为小微企业制造。(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广东省阳春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