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崇环城市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完成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取得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所需完成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城建档案归档资料合格后且资料移交公司归档完成为止,具体检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崇州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等;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提供进入“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网页截图证明文件。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崇环城市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完成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取得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所需完成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城建档案归档资料合格后且资料移交公司归档完成为止,具体检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崇州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等;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提供进入“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网页截图证明文件。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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