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2024-2025年新零售配套风管机采购项目的需求,现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2024-2025年新零售配套风管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为新零售门店所需的风管机及配套安装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含增值税),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需求清单,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人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协议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参选人参选弄虚作假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日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2024-2025年新零售配套风管机采购项目的需求,现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2024-2025年新零售配套风管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为新零售门店所需的风管机及配套安装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含增值税),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需求清单,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中央空调机(含水冷、风冷冷水机组等) | 风管机 | 详见需求清单 | 吉安市 | 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2天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方案设计,配合基础装修出施工图设计。在不影响装修进度情况下最长10日将货物运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人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协议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参选人参选弄虚作假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日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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