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户外广告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户外广告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具体如下:
注:每个标段将根据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中选。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
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3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4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5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所投标段广告投放资源,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广告位所有权方出具的授权代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
四、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现金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户外广告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具体如下:
| 标段号 | 形式 需求 |
区域 | 区域位置 | 面积需求 | 曝光量需求 | 需求 时限 |
需求数量 | 单价 限价 |
项目 预算 (万元) |
| 标段一 | 户外全彩高清LED屏 | 长沙市内六区 | 主要商品市场、主干道交汇处楼体、主要商圈范围内商场楼体 | 单块面积≥200平方米 | 轮播,每天≧20分钟 | 2个月 | 2块 | / | 30 |
| 标段二 | 户外大牌 |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 | 三个县域乡镇 | 单块面积≥100平方米 | 固定画面,全天 | 3个月 | 3块 | / | 30 |
| 标段三 | 电梯全彩高清LED屏 | 长沙市内六区 | 高端写字楼、高端住宅、星级酒店的电梯等候处、电梯间 | 19寸≤单块面积<50寸 | 轮播,每天≧1小时 | 2个月/次 | / | 860元/块 | 80 |
| 单块面积≥50寸 | 轮播,每天≧1小时 | 2个月/次 | / | 3400元/块 | |||||
| 标段四 | 公交候车亭灯箱 |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 | 三个县域主干道公交候车亭 | 单块面积≥4平方米 | 固定画面,全天 | 3个月/次 | / | 21000元/块 | 40 |
| 合计 | 180 | ||||||||
注:每个标段将根据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中选。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
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3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4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5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所投标段广告投放资源,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广告位所有权方出具的授权代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
四、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现金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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