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交通标识设施及警示牌采购。
2.项目编号:TPCG202402000036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道路标识线(中线、边线)、斑马线(划线)、停车位(划线)、凸面镜、标识牌、减速带、警示牌等,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货及安装期:本项目分两批次交货,每批次在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成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未发生过质量及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文件获取的时间请于2024年02月18日00:00:00至 2024年02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上午09:30:00。
1.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交通标识设施及警示牌采购。
2.项目编号:TPCG202402000036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道路标识线(中线、边线)、斑马线(划线)、停车位(划线)、凸面镜、标识牌、减速带、警示牌等,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货及安装期:本项目分两批次交货,每批次在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成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未发生过质量及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文件获取的时间请于2024年02月18日00:00:00至 2024年02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上午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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