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窗口安全监控设施保障项目
2、项目编号:WLZB-2024010801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了加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分布在全市7个额度业务办理网点及中心的政务办理窗口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需要对外服务窗口设置视频录像和录音设备,同时,中心额度管理科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监控大屏实时远程查看服务窗口的工作情况,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以确保服务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具体内容、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29万元,超出本项目预算总金额和分项报价的综合单价限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最高限价:29万元,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和分项报价的综合单价限价(综合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交付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8、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完成交付。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02-19 09:00至2024-02-23 17:00截止: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窗口安全监控设施保障项目
2、项目编号:WLZB-2024010801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了加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分布在全市7个额度业务办理网点及中心的政务办理窗口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需要对外服务窗口设置视频录像和录音设备,同时,中心额度管理科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监控大屏实时远程查看服务窗口的工作情况,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以确保服务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具体内容、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29万元,超出本项目预算总金额和分项报价的综合单价限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最高限价:29万元,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和分项报价的综合单价限价(综合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序号 | 设备 | 综合单价(元)(分项限价) |
| 一 | 摄像录音录像设施 | |
| 1 | 监控摄像头 | 1600 |
| 2 | 录音设备 | 400 |
| 3 | 硬盘录像机及存储 | 9600 |
| 二 | 窗口安全监控设施 | |
| 4 | 监控屏 | 6500 |
| 5 | 视频互联专用管理器 | 33400 |
| 6 | 视频解码器 | 46000 |
| 7 | 视频矩阵切换器 | 44000 |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交付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8、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完成交付。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02-19 09:00至2024-02-23 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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