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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片区规划二路道路及护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8 收藏项目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片区规划二路道路及护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4-04-01-363688
投资项目名称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片区规划二路道路及护坡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片区规划二路道路及护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片区规划二路道路及护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条道路,规划二路为次干道,红线宽度约3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总长度约180米,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场地西侧护坡,总长约5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市政消防供水)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绿化和通信及给水等管线迁改等工程。
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设计其他服务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2.施工部分(1)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工期(交货期) 暂定12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543.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1.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2.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1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1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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