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生活配套区7#青年公寓及附属食堂前期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
1.2 招标人:某实验室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GN2024-06-0885
2.2 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2.3 项目地点:*****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与长宁大道交口西南角。项目规划的总用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某实验室生活配套区7#青年公寓及附属食堂前期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符合招标人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2.6 项目预算: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3.3信用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以成立时间开始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设计相关资质且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3日17时00分。
1.1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生活配套区7#青年公寓及附属食堂前期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
1.2 招标人:某实验室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GN2024-06-0885
2.2 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2.3 项目地点:*****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与长宁大道交口西南角。项目规划的总用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某实验室生活配套区7#青年公寓及附属食堂前期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符合招标人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2.6 项目预算: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3.3信用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以成立时间开始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设计相关资质且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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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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