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太湖新区,北靠环北路,东至湖州学院。
2.2工程规模:高教园及高铁站片区新建排洪渠总长约8.3千米,箱涵总长约510米。及排洪渠沿线市政和绿化修复。山体综合治理面积约38万㎡。
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约8.3km,绿化修复、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市政配套附属工程等相关内容。在山体及山脚新建排洪渠收集山水,并在西侧电子科大以西开辟山水下排通道至西苕溪。新建排洪渠;山体综合整治设计面积约38万㎡。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造价控制管理及工程监理等服务。
2.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5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建安工程造价约4.6亿元,其中市政工程约2.9亿元,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约3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须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同时具备3.1.1条资质及3.1.4条资质”或“同时具备3.1.2条资质及3.1.3条资质及3.1.4条资质”,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3.1.1条资质或3.1.2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注: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人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供证书的需为完整证书的复制件。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
4、开工前需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5、本项目为一级工程,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如评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任职期限是指:项目审计结束之日止。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湖建发【2022】50号)的要求。
3.4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5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1】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太湖新区,北靠环北路,东至湖州学院。
2.2工程规模:高教园及高铁站片区新建排洪渠总长约8.3千米,箱涵总长约510米。及排洪渠沿线市政和绿化修复。山体综合治理面积约38万㎡。
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约8.3km,绿化修复、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市政配套附属工程等相关内容。在山体及山脚新建排洪渠收集山水,并在西侧电子科大以西开辟山水下排通道至西苕溪。新建排洪渠;山体综合整治设计面积约38万㎡。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造价控制管理及工程监理等服务。
2.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5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建安工程造价约4.6亿元,其中市政工程约2.9亿元,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约3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须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同时具备3.1.1条资质及3.1.4条资质”或“同时具备3.1.2条资质及3.1.3条资质及3.1.4条资质”,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3.1.1条资质或3.1.2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 序号 | 岗位 | 岗位要求 | 数量 |
| 1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 1 |
| 造价管理组 | |||
| 1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 1 |
| 2 | 专业造价人员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专业) | 1 |
| 3 | 专业造价人员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 | 1 |
| 监理管理组 | |||
| 1 | 项目总监 |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1 |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安装专业) | 1 |
| 4 | 监理员 |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7 |
| 5 | 监理员 |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安装专业) | 1 |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人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供证书的需为完整证书的复制件。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
4、开工前需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5、本项目为一级工程,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如评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任职期限是指:项目审计结束之日止。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湖建发【2022】50号)的要求。
3.4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5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1】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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