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推进生产后勤业务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行的指导意见》(中国石油法律企改﹝2023﹞54号)文件精神,实现2024年、2025年集团公司总体社会化率50%、80%的目标,外委工作量有所增加,目前已中标的服务商将无法满足其公建物业服务需求。因此,在2024年-2025年公建物业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原有的中标企业名单基础上,拟再增加5家服务商进入辽河油田公建物业服务商“短名单”。
2.2服务内容及标准:为各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庭院服务及会议服务,宾馆、招待所、职工浴池、文体场馆等服务;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油田公司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2.3招标范围:油田公司范围内2024年~2025年各单位办公楼宇、职工公寓(宿舍)、厂站的物业(保洁、保绿、保安、维修、清淤等)服务和会议服务,宾馆、招待所、职工浴池、文体场馆服务及办公庭院业务等公建物业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为:本项目集中资格中标结果有效期限为入围中标短名单有效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服务项目所涉及各项服务标准需达到采购单位相关制度要求,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见以下名录: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服务系统企业标准
石油工业物业服务管理规范
Q/SY 12810-2020《办公楼宇(大厦)服务规范》
Q/SY 12469-2017《员工公寓服务规范》
Q/SY 12164-2018《矿区物业保洁服务规范》
Q/SY 12165-2018《矿区物业小区住宅共用部位日常维修规范》
Q/SY 12166-2018《矿区物业住宅小区公用设施日常维修规范》
Q/SY 12168-2018《矿区绿地养护服务规范》
Q/SY 12170-2018《矿区生活供电服务规范》
Q/SY 12171-2018《矿区生活供暖服务规范》
Q/SY 12172-2018《矿区生活供排水服务规范》
(二)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评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商务资格条件
1、财务情况:
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的,需由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为投标人承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2、业绩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相关业绩。
3、法律信誉: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4)未被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5)未被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列入承包(服务)商黑名单;未被油田公司设为取消准入资格状态,或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被移除出黑名单、取消准入资格状态。
(6)未在上一年度承包(服务)商综合评价中被列为不合格。
(四)QHSE资格条件
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取消中标资格。(详见附件1)
(五)其它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4、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6日23:59:59,(请登录)报名。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推进生产后勤业务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行的指导意见》(中国石油法律企改﹝2023﹞54号)文件精神,实现2024年、2025年集团公司总体社会化率50%、80%的目标,外委工作量有所增加,目前已中标的服务商将无法满足其公建物业服务需求。因此,在2024年-2025年公建物业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原有的中标企业名单基础上,拟再增加5家服务商进入辽河油田公建物业服务商“短名单”。
2.2服务内容及标准:为各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庭院服务及会议服务,宾馆、招待所、职工浴池、文体场馆等服务;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油田公司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2.3招标范围:油田公司范围内2024年~2025年各单位办公楼宇、职工公寓(宿舍)、厂站的物业(保洁、保绿、保安、维修、清淤等)服务和会议服务,宾馆、招待所、职工浴池、文体场馆服务及办公庭院业务等公建物业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为:本项目集中资格中标结果有效期限为入围中标短名单有效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服务项目所涉及各项服务标准需达到采购单位相关制度要求,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见以下名录: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服务系统企业标准
石油工业物业服务管理规范
Q/SY 12810-2020《办公楼宇(大厦)服务规范》
Q/SY 12469-2017《员工公寓服务规范》
Q/SY 12164-2018《矿区物业保洁服务规范》
Q/SY 12165-2018《矿区物业小区住宅共用部位日常维修规范》
Q/SY 12166-2018《矿区物业住宅小区公用设施日常维修规范》
Q/SY 12168-2018《矿区绿地养护服务规范》
Q/SY 12170-2018《矿区生活供电服务规范》
Q/SY 12171-2018《矿区生活供暖服务规范》
Q/SY 12172-2018《矿区生活供排水服务规范》
(二)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评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商务资格条件
1、财务情况:
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的,需由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为投标人承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2、业绩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相关业绩。
3、法律信誉: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4)未被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5)未被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列入承包(服务)商黑名单;未被油田公司设为取消准入资格状态,或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被移除出黑名单、取消准入资格状态。
(6)未在上一年度承包(服务)商综合评价中被列为不合格。
(四)QHSE资格条件
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取消中标资格。(详见附件1)
(五)其它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4、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6日23:59:59,(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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