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2024年农田建设(特别国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修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修县2024年农田建设(特别国债)项目(一至四标段)共涉及5个乡(镇)13个村委会,分别为永修县虬津镇张家公渡村、规湖村、红桥村、麻潭村;马口镇前进村、马口村、荆湖村;立新乡中村村、鄢湾村、坂上村、后岗村;滩溪镇滩溪村;三溪桥镇河桥村;
2.2 工期:291日历天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35690989.76元;(详见附表)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4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 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 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2024年农田建设(特别国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修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修县2024年农田建设(特别国债)项目(一至四标段)共涉及5个乡(镇)13个村委会,分别为永修县虬津镇张家公渡村、规湖村、红桥村、麻潭村;马口镇前进村、马口村、荆湖村;立新乡中村村、鄢湾村、坂上村、后岗村;滩溪镇滩溪村;三溪桥镇河桥村;
2.2 工期:291日历天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35690989.76元;(详见附表)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4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 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 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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