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唐审投资水字〔202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利物资抗旱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和省、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70%和10%、2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利物资抗旱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1.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境内。2.1.3建设规模:清淤疏浚长度 7.5km,两岸堤防加高长 15km,堤顶路硬化 7.5km。2.1.4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且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对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信息进行管理与协调,配合本项目的审计、稽查和结(决)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9 09:00 至 2024-02-22 17:3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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