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CZB-2024-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信息化维护与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475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自行到代理机构查看。
五、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提供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2日止。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信息化维护与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475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自行到代理机构查看。
五、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提供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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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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