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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谢文胜,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利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 2.项目规模:新建和防渗改造南岸干渠总长度为32.634km,其中24.087km为干渠防渗改造,8.547km为新建渠道,建设永久性渠系建筑物235座;新建抗旱应急扬水泵站1座,DN1200的抗旱应急输水管道1条长度0.875km;配套灌区信息化及自动化控制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284001004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标段 283 2696.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11+500~K18+000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11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十一标段 283 321.0 本次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质量缺陷期)
A6540003917003284001010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十标段 283 4233.0 包括本次工程所有自动化工程(闸门自控系统、机房)
A6540003917003284001005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五标段 283 2322.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18+000~K20+447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08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八标段 283 1842.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29+200~K32+634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02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283 3068.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4+400~K9+100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09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九标段 283 1735.0 为泵站工程及管道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以及泵站管道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工程等;
A6540003917003284001001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283 1639.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0+000~K4+400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03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283 1824.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9+100~K11+500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06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六标段 283 2170.0 为干渠渠道桩号 K20+447~K25+400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A6540003917003284001007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七标段 283 2714.0 干渠渠道桩号 K25+400~K29+200 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至第九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第十标段: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供货、安装的能力。第十一标段: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4)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5)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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