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催化装置CO余热锅炉鼓风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催化装置CO余热锅炉鼓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催化装置主风机、烟气系统运行隐患治理项目CO余热锅炉鼓风机采购。
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前。
交货地点:宁夏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
①更新锅炉鼓风机1202‐K‐501ABCD,合计4台。
②风机进出管线短接、软连接和入口调节机构的改造及材料(中标后需进行现场测量并提出改造方案)。
③风机状态及仪控要求由用户提出。厂家基于用户的要求及工况进行核算,并提供设备核算报告、工艺控制方案及仪控清单。
④利旧电缆(需厂家核实)。
⑤利旧原设备基础,并考虑现有平面安装、检维修空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的风机制造商,且准入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本次招标产品物资代码为26020201 离心鼓风机),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备注:“有效的”的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八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暂停”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天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搜索结果为准)。
3.1.3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2台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的锅炉风机成功应用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影印件(可隐去价格);
(2)合同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设备运行良好证明,如:运行验收报告。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近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附录)的影印件)。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承接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4 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4-02-09 00:00:00 至 2024-02-19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催化装置CO余热锅炉鼓风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催化装置CO余热锅炉鼓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石化公司炼油一部催化装置主风机、烟气系统运行隐患治理项目CO余热锅炉鼓风机采购。
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前。
交货地点:宁夏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
①更新锅炉鼓风机1202‐K‐501ABCD,合计4台。
②风机进出管线短接、软连接和入口调节机构的改造及材料(中标后需进行现场测量并提出改造方案)。
③风机状态及仪控要求由用户提出。厂家基于用户的要求及工况进行核算,并提供设备核算报告、工艺控制方案及仪控清单。
④利旧电缆(需厂家核实)。
⑤利旧原设备基础,并考虑现有平面安装、检维修空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的风机制造商,且准入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本次招标产品物资代码为26020201 离心鼓风机),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备注:“有效的”的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八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暂停”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天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搜索结果为准)。
3.1.3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2台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的锅炉风机成功应用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影印件(可隐去价格);
(2)合同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设备运行良好证明,如:运行验收报告。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近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附录)的影印件)。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承接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4 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4-02-09 00:00:00 至 2024-02-19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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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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