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鲁山县想马河水利能力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规划设计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项目地点:鲁山县境内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概况:鲁山县想马河水利能力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鲁山县西南,沙河支流想马河上游,坝址在尧山镇想马河阎坪村民组附近。下游河道涉及想马河东沟的黑虎庙、纸坊庄、想马河、夹河滩、阎坪和郎 洞等自然村的河道,全长约5km,项目总投资约9898.23万。
本项目主要建设:1、拦河坝一座,总库容37.1万 m³;2、河道整治及景区道路整修下游河床5km,修建景区道路 5km,在河道内设置主题溶洞及沿线卡通雕塑;3、配套设施,建设一座综合服务中心三层建筑面积 5000.00㎡,在上下游设置停车场地两处,上游停车场6666.67㎡,下游停车场面积 20000.00㎡;配建集散中心两处,上游集散中心二层建筑面积 2000.00㎡,下游集散中心二层建筑面积2000.00㎡,另配套设置充电桩、夜景景观系统、监控系统、环卫系统、标识系统等公共设施配套。
1.6.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设计包含总体概念规划与策划方案、建设项目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果及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9.服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4拟派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报表);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7.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2.5-2.8项要求。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2 月 9 日至2024年 2 月 2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1.1.项目名称:鲁山县想马河水利能力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规划设计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项目地点:鲁山县境内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概况:鲁山县想马河水利能力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鲁山县西南,沙河支流想马河上游,坝址在尧山镇想马河阎坪村民组附近。下游河道涉及想马河东沟的黑虎庙、纸坊庄、想马河、夹河滩、阎坪和郎 洞等自然村的河道,全长约5km,项目总投资约9898.23万。
本项目主要建设:1、拦河坝一座,总库容37.1万 m³;2、河道整治及景区道路整修下游河床5km,修建景区道路 5km,在河道内设置主题溶洞及沿线卡通雕塑;3、配套设施,建设一座综合服务中心三层建筑面积 5000.00㎡,在上下游设置停车场地两处,上游停车场6666.67㎡,下游停车场面积 20000.00㎡;配建集散中心两处,上游集散中心二层建筑面积 2000.00㎡,下游集散中心二层建筑面积2000.00㎡,另配套设置充电桩、夜景景观系统、监控系统、环卫系统、标识系统等公共设施配套。
1.6.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设计包含总体概念规划与策划方案、建设项目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果及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9.服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4拟派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报表);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7.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2.5-2.8项要求。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2 月 9 日至2024年 2 月 2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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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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