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宏达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宏达路工程建设地点:栾城区宏达路(太行大街-新开街)建设内容:栾城城区宏达路(太行大街-新开街)的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范围总长约834m,配套污水管网改造、雨水管网改造、道路破除及恢复,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36351.27万元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0:00至2024-0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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