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先进制造园区兴浦路改扩建工程起点接现状嘉洋路,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方向延伸,沿线途径BSII-1路、瑞洋路、迎宾大道、庆洋路、科创路,终点接现状腾洋路,全长3254.146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规模,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28m,设计速度为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排洪沟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管沟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项目拟改造中七横路和新建中四路、西二直路(北)及西三直路,道路总长约 1.53千米。其中中七横路全长 393.151米,宽度为 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 20千米/小时,双向2车道;中四横路全长 530.278米,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5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西二直路(北)道路全长 302.131米,宽度为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西三直路道路全长302.129米,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1,800,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先进制造园区兴浦路改扩建工程、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水泥稳定碎石采购(二次招标);标段编号: dzzw20240208008001;标段类型: 材料;控制价:11800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先进制造园区兴浦路改扩建工程、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2.6质量要求:
标段1: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3.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3.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1.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3.1.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3.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3.1.9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所投标货物须为合法来源(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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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2月08日 1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2.1建设地点:儋州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先进制造园区兴浦路改扩建工程起点接现状嘉洋路,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方向延伸,沿线途径BSII-1路、瑞洋路、迎宾大道、庆洋路、科创路,终点接现状腾洋路,全长3254.146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规模,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28m,设计速度为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排洪沟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管沟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项目拟改造中七横路和新建中四路、西二直路(北)及西三直路,道路总长约 1.53千米。其中中七横路全长 393.151米,宽度为 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 20千米/小时,双向2车道;中四横路全长 530.278米,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5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西二直路(北)道路全长 302.131米,宽度为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西三直路道路全长302.129米,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1,800,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先进制造园区兴浦路改扩建工程、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水泥稳定碎石采购(二次招标);标段编号: dzzw20240208008001;标段类型: 材料;控制价:11800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先进制造园区兴浦路改扩建工程、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2.6质量要求:
标段1: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3.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3.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1.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3.1.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3.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3.1.9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所投标货物须为合法来源(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承诺书);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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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2月08日 1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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