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华仙源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燕语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华仙源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和雅畈镇。总用地面积约为150亩,总建筑面积约42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游客服务中心、水上餐厅、房车基地、大型停车场、景观绿化、基础配套设施等。金华仙源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电力工程约6000万元。本次电力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由梅溪变新出线路至地块配电房。(包含高低压设备、变压器、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贯通电缆管道、各单项配电装置(含配电房)等)。
2.2项目地点:金华市婺城区。
2.3招标范围:金华仙源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集散中心永久配电工程电力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规划复核、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调整修改深化,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驻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核、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电压等级10KV以下。
2.4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其中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完成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
2.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3□自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7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3.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17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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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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