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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滇池流域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一期)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晋宁区滇池流域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一期)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晋宁区滇池流域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一期)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晋宁区滇池流域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第一期:实施上蒜片区 G10、G10-1分水阀及沙堤片区X28分水阀控制区域,建设规模0.85万亩。一期总投资约为3183.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约3033.00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实际投入并经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134001001
标段名称: 晋宁区滇池流域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一期)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9 09:30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该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和总承包项目管理,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安装。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5)运营部分: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指导及项目建成后的全部运营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位于昆明市晋宁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二个或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运营管理单位要求: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运营资源和良好的运营团队的企业(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负责人资格: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做要求。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运营管理单位要求: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运营资源和良好的运营团队的企业(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4、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6、主要管理人员: (1)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结构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7、企业信誉: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8、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二个或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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