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桂花镇、丽春镇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已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自然资业务[2023]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自然资业务[2023]2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塔子村、谭家场社区;彭州市桂花镇利济村、龙头村;彭州市桂花镇三圣村、红石桥村、双林村;彭州市桂花镇丰乐社区、双红村。
2.2建设规模:1、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塔子村、谭家场社区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44.2124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3642.19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32.7148公顷(其中旱地31.0259公顷、水田1.6889公顷)。2、彭州市桂花镇利济村、龙头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22.9223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1746.26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13.8740公顷(其中:旱地13.7165公顷、水田0.1575公顷)、垦造水田指标0.1996公顷。3、彭州市桂花镇三圣村、红石桥村、双林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10.5373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628.73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7.9757公顷(其中:旱地6.5696公顷、水田1.4061公顷)、垦造水田指标2.3446公顷。4、彭州市桂花镇丰乐社区、双红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41.7551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2901.98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29.4369公顷(其中:旱地29.4369公顷、水田0公顷)。
2.3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为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2.5投资额:8919.1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桂花镇、丽春镇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已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自然资业务[2023]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自然资业务[2023]2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塔子村、谭家场社区;彭州市桂花镇利济村、龙头村;彭州市桂花镇三圣村、红石桥村、双林村;彭州市桂花镇丰乐社区、双红村。
2.2建设规模:1、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塔子村、谭家场社区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44.2124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3642.19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32.7148公顷(其中旱地31.0259公顷、水田1.6889公顷)。2、彭州市桂花镇利济村、龙头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22.9223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1746.26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13.8740公顷(其中:旱地13.7165公顷、水田0.1575公顷)、垦造水田指标0.1996公顷。3、彭州市桂花镇三圣村、红石桥村、双林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10.5373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628.73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7.9757公顷(其中:旱地6.5696公顷、水田1.4061公顷)、垦造水田指标2.3446公顷。4、彭州市桂花镇丰乐社区、双红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41.7551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2901.98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29.4369公顷(其中:旱地29.4369公顷、水田0公顷)。
2.3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为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2.5投资额:8919.1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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