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粮食收储公司南康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项目烘干、大米加工及计量包装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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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粮食收储公司南康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项目烘干、大米加工及计量包装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024-NKQY-G002
项目名称:南康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项目烘干、大米加工及计量包装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壹仟捌佰柒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18746500.00元)
品目一:叁佰陆拾捌万壹仟玖佰元整(¥:3681900.00元)
品目二:壹仟贰佰贰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12225800.00元)
品目三:贰佰捌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2838800.00元)
最高限价:壹仟陆佰贰拾陆万玖仟贰佰陆拾陆元整(¥:16269266.00元)
品目一:叁佰叁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3313700.00元)
品目二:壹仟零伍拾壹万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10514188.00元)
品目三:贰佰肆拾肆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整(¥:2441368.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300吨烘干设备 1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日产150吨大米加工设备 1
日产150吨大米计量包装设备 1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备注:本项目分三个品,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品目,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品目,按品目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已中标一个品目的中标人,后续品目中可再参与评审但不具备中标资格。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企业公开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品目一:无
品目二: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品目三: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8日至 2024年02月25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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