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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审发〔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山区连山大街、中央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为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道路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2179001001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和中央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连山大街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该路段改造范围起点为渤海街路口,终点至永昌路排入连山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总长约2350米,道路红线宽30米,横断面为6米人行道+18米机动车道+6米人行道,新建雨水管线总长度为3185米。中央路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该路段改造范围起点为中央路百货大楼,终点为中央路与火车站泰康路交叉口,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总全长约950米,道路红线宽40米,横断面为6米人行道+28米机动车道+6米人行道,雨水主管线总长度为1382米等EPC总承包。 276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5.0
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30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参与。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
6.其它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企业;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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