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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舞阳县水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舞阳县水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918,000.00元 最高限价:1591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请登录)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舞阳县水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15918000 1591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智能视频监控设备52套、智能水质监测设备4套、智能无人监测船2台、智能充电船坞1套、智能水质指纹预警溯源系统1套、水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管理应用平台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包括安装、连接,达到正常运转交付标准)
5.3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3年
5.5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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