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YC-2024-01
2、项目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代理咨询服务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善溪窑村善窑一路(现省级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旁),项目征地80余亩,建设:库房5000㎡(为便于大型应急装备进出,跨径不小于30m)、实训保障及备勤用房 3000㎡、应急演练场地约20000㎡,以及场区道路、给排水管网、强弱电、边坡防护、围墙、安防监控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投资2亿元,其中:土建费用1亿元,应急装备物资采购1亿元。(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4、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现省级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地点)。
5、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2万元。
6、采购内容: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代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规、土地规划报批、林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节能审查,获得各相关部门的批复,协助采购人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180日历天,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应持有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持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4)供应商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乙级资质证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承担土地报批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HJYC-2024-01
2、项目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代理咨询服务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善溪窑村善窑一路(现省级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旁),项目征地80余亩,建设:库房5000㎡(为便于大型应急装备进出,跨径不小于30m)、实训保障及备勤用房 3000㎡、应急演练场地约20000㎡,以及场区道路、给排水管网、强弱电、边坡防护、围墙、安防监控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投资2亿元,其中:土建费用1亿元,应急装备物资采购1亿元。(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4、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现省级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地点)。
5、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2万元。
6、采购内容: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北宜昌)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代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规、土地规划报批、林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节能审查,获得各相关部门的批复,协助采购人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180日历天,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供应商应持有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持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4)供应商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乙级资质证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承担土地报批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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